家庭簽證
澳洲 是一個如詩漂亮的國家,不難想像,你所愛的人是在澳洲這個地方。
伴侶簽證
如果你的結婚對象﹑ 伴侶(包括同性關係)或配偶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或 “符合條件的新西蘭公民”,你可以申請伴侶簽證。
此 兩種簽證的申請是分為兩階段處理(從臨時到永久居留)。一般來說,成功申請者先獲兩年的臨時伴侶簽證, 之後若關係持續, 兩年後將獲永久伴侶簽證。如果當時人申請時已經有長期的關係,則無需兩年要求, 便可直接進入永久居留。長期關係定義是: 兩人已經一起至少達三年時間 或 若二人倆已有自己親生子女, 則需要兩年一起的時間。
現時一般離岸伴侶309/100簽證的申請處理時間比在岸820/801簽證申請的處理時間更快。
若你準備在不久將來與你的對象結婚, 而他/她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 或“符合條件的新西蘭公民”, 你可以申請此項簽證。
這項簽證的有效期為九個月。簽證後, 持有人必須到達澳洲,與他們的澳洲伴侶結婚,轉至820/801伴侶簽證。此項簽證只可以在海外申請, 不能在澳洲內申請。
父母簽證
此項簽證可讓居於海外之父母與在澳洲定居的子女團聚。澳洲定居的子女包括澳洲公民,永久 居民或符合條件的新西蘭公民。
申請者必須符合家庭平衡測試 及
申請人之澳洲「定居」子女,「定居」的定義為至少已在澳洲合法居住了兩年。除非有特殊容許情況之下除外。
申請人可以選擇直接申請永久交費父母簽證 或 先申請臨時交費父母簽證,然後移動到永久簽證。首先申請臨時交費父母簽證的優點是,申請人可把移民的本分成兩至三年支付。
申請此項簽證,必須有贊助人。贊助人一般是申請人的澳洲子女或他們的配偶,申請人可以最多找三個贊助人,而他們需要承諾提供申請人在澳洲頭十年的財政支助。而贊助人亦需支付保證金,以確保贊助人履行其責任,若滿足要求,保證金會十年後歸還。
這簽證為海外父母提供了一條可以暫時與他們在澳大利亞的子女和孫子女團聚的新途徑。
要獲得該簽證,贊助父母可以是親生﹑收養或繼父母,而父母必須是有澳洲子女贊助,而他們必須是澳大利亞公民﹑永久居民或新西蘭符合條件的公民。
該簽證可讓父母在澳大利亞逗留一段較長時間,一次過最多可逗留五年而不用出境,每個父母最多可申請兩次該簽證,即最長可逗留10年。在申請第二次簽證之前,必須在海外停留90天才可再申請。
申請此簽證時不需要申請人通過平衡家庭成員測試。
贊助人的年應納稅所得額(yearly taxable income) 須要最少為83,454.80澳元,在簽證申請前一年計算。贊助人可以與其配偶/伴侶 和/或其他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新西蘭符合條件公民的 兄弟姊妹 的應稅收入合併為簽證申請人擔保。如果需要合併收入,贊助人的應稅收入必須至少是指定通過收入測試的應納稅所得額的50%。
簽證費:3年期5,090澳元,5年期10,180澳元,分兩期支付費用。
贊助申請費:420澳元
簽證條款:不能工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