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1 區域技術工作(臨時)簽證
什麼是 491 區域技術工作(臨時)簽證?
491 區域技術工作(臨時)簽證己取代舊有的489區域技術(臨時)簽證,目的是協助澳洲地區政府提名符合技術條件的人士定居在指定的區域。跟489簽證一樣,491簽證可由州或地區政府提名,或由居住在指定區域的合格家庭成員贊助提名。
澳大利亞的哪些地區是指定區域?
除了悉尼﹑墨爾本﹑珀斯﹑布里斯班和黃金海岸 之外,澳大利亞的其餘所有區域都成為指定區域, 因此包括紐卡斯爾﹑臥龍崗和新南威爾士中部海岸等地區也將被列為指定區域。
該簽證的特點
這個簽證可使符合條件的技術工人及其家人獲得5年的臨時簽證,讓他們能在澳大利亞指定的地區生活﹑工作和學習。簽證持有人有資格在三年後申請永久居留簽證。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
- 其相關職業在職業清單上;
- 通過技能評估;
- 滿足技術分數測試;
- 在邀請時未滿45歲;
- 最少有Competent英語水平;
- 通過SkillSelect提交感興趣申請;
- 由區域州地區政府提名或由合格親屬贊助提名;
- 獲得內政部邀請申請;及
- 符合社會公共利益標準,包括健康和品格要求。
永久居留的途徑
如果符合以下條件,此簽證的持有者有資格申請子類191-永久居留(技術區域)簽證:
- 在持有簽證的其中三年內,每年的收入達到最低的應納稅所得額($53,900);及
- 已遵守所有臨時區域簽證內所要求的條款;特別是須在澳大利亞指定區域生活﹑工作和學習之要求。
簽證附有哪些簽證條款?
幾項新出的條款加入這新簽證內。必須有的條款包括有8578,8579,8580和8581。
條款要求簽證持有人:
- 僅在澳大利亞指定的區域內生活﹑工作和學習;
- 須通知移民局有關持證人更改住址﹑聯繫方式﹑護照詳情﹑雇主的地址 以及受聘的所在地的位置及地址;和
- 如有要求,須提供其所在地有關的資料和證明; 並且,如果內政部以書面形式提出要求,便需按指定的地點和時間﹑或按所要求時間,以某種方式參加面談。
注意
澳洲議會已修改相關法案,以確保臨時區域技術簽證持有人能夠獲得 如現行永久居留簽證持有者所獲得的相同社會福利及服務。其目的是確保臨時區域技術簽證持有人有不低於在大城市地區工作的永久居留技術簽證持有人的相同待遇。